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追加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中央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1-07-09 08:09 阅读人数:

  厦财预执指企〔2021〕19号

  市工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153号),现追加你局2021年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5115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50899-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其中,用于统筹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奖补资金3778万元,用于统筹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服务的奖补资金1337万元。

  本次下达资金参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标识“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同时,请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厦门市财政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