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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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厦集城管拆〔2022〕9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 |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浔江经济发展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号 |
91350211155262793M |
案由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可以拆除的) |
处罚依据 |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及《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限厦门市集美区集美浔江经济发展公司十五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我局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2年 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