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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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厦集城管罚〔2022〕57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 |
厦门亲亲服装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11X12134786M |
案由 |
违法建设尚可改正的(未按照许可证) |
处罚依据 |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参照《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责令厦门亲亲服装有限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九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31617.63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2年5月27日 |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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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厦集城管罚〔2022〕58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 |
厦门亲亲服装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11X12134786M |
案由 |
违法建设尚可改正的(未取得许可证) |
处罚依据 |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责令厦门亲亲服装有限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九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21316.59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2年5月27日 |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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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厦集城管罚〔2022〕59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 |
厦门亲亲服装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11X12134786M |
案由 |
违法建设尚可改正的(未按照许可证) |
处罚依据 |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参照《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责令厦门亲亲服装有限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九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20535.84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2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