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厦集城管拆〔2022〕4号
单位名称
陈玉兰
案由
非法占地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责令陈玉兰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