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厦集城管罚〔2024〕1035号、1046号、1047号)
时间:2024-05-17 10:20 阅读人数: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厦集城管罚〔2024〕1035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

  厦门翃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号

  91350211MAD1KY986L

  案由

  未按规定投放可回收物性质

  处罚依据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及《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对厦门翃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1000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2024年5月9日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厦集城管罚2024〕1046

  行政执法相对人

  福建辉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粉尘污染

  处罚依据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第五条第六项及《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修正)第五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对福建辉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2000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2024年5月9日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厦集城管罚〔2024〕1047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

  厦门华鼎龙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汪小卫、周蒙蒙

  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12MA33R4RC3J

  案由

  未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或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未予以劝告、制止

  处罚依据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及《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对厦门华鼎龙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汪小卫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周蒙蒙各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