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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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厦集城管罚〔2024〕1035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 |
厦门翃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号 |
91350211MAD1KY986L |
案由 |
未按规定投放可回收物性质 |
处罚依据 |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及《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对厦门翃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1000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4年5月9日 |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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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厦集城管罚〔2024〕1046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 |
福建辉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案由 |
粉尘污染 |
处罚依据 |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第五条第六项及《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修正)第五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对福建辉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2000元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4年5月9日 |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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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厦集城管罚〔2024〕1047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 |
厦门华鼎龙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汪小卫、周蒙蒙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12MA33R4RC3J |
案由 |
未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或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未予以劝告、制止 |
处罚依据 |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及《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对厦门华鼎龙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汪小卫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周蒙蒙各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4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