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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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厦集城管罚〔2024〕8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 |
厦门兴顺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号 |
91350212MACG6P5T3Y |
案由 |
粉尘污染 |
处罚依据 |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第五条第六项及《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2021)第五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对厦门兴顺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1000元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4年1月19日 |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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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厦集城管罚〔2024〕9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 |
福建森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240687903607 |
案由 |
禁止时段在居住区、文教区以及其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经营、作业 |
处罚依据 |
《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2021)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责令福建森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限十五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人民币31000元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4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