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单位预算说明
时间:2024-01-30 16:33 阅读人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三)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应急预案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和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单位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达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单位和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参加、配合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测报网络,提高地震的预测能力,减少灾害损失。建立健全全区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工作体系,落实业务培训制度,组织防震减灾演练,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国际、省际、市际、区际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等单位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集美区应急管理局单位包括1个处室/科室,包括应急救援科。人员编制数是7,在职人数是6。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主要任务是: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巩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风险管控,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树牢安全底线思维,抓好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红线、底线意识,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多起事故教训,狠抓行业单位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如履薄冰的清醒状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紧盯安全隐患整治,抓实重点专项排查整治。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总牵引,紧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业商贸、消防火灾等事故多发领域和危化品、城镇燃气、房屋、渔业船舶、非景区景点、特种设备等风险突出领域,全力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力争生产安全事故“三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继续实现“三下降”。其中,城镇燃气方面,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狠抓燃气源头治理,认真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市邻区域等“黑气”、不合格燃气等情况,加快推进餐饮企业“瓶改管”“气改电”进度。旅游安全方面,加强重点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工具、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管理,加大旅游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索道、高危险性项目、救生设施等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水库、海岸线等涉水区域的安全隐患。道路交通方面,深入排查各类客货运企业,严管“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严查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货车违法载人等具有秋季和节日特点的交通违法行为。有限空间方面,深入开展有限空间调查摸底,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指导,及时确认、登记、建档,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基础信息;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设备器材配备,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全过程管理,做好作业后清理确认,规范应急处置救援等工作。事故多发领域方面,紧盯工业商贸、建筑施工、消防、道路交通等风险突出、事故多发领域,深入开展特种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电气焊作业、高处作业、机械伤害、防触电等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各领域、各点位、各环节的风险隐患。防汛防台风方面,加强低洼地带、下穿通道、地下车库、深基坑等易涝积水点排查,加强排水沟渠、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切实抓好易涝点整治。森林防灭火方面,密切关注天气和森林火险变化,加强林区、林缘等重要点位隐患排查治理,增设加强森林防火哨卡,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强化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坚决防范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三)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加强森林火险、秋台风等天气的防范应对,加强预测预警、分析研判、协调联动,强化人流、车辆管控,前置应急处置队伍,强化应急物资准备,紧盯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即时响应、快速出动、科学施救,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应急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准确报送事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科学有效采取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强化舆论舆情引导,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舆情动态及群众举报信息,及时核查,妥善处置,防止舆论炒作造成恶劣影响。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1,697.2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97.29万元,增长41.4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9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7.2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为1,697.2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97.29万元,增长41.4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1.3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04.74万元,公用支出26.59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65.89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7.2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97.29万元,增长41.44%,主要是由于增加社会治理消防领域专项应用项目经费。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31.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理消防领域专项应用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5.6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3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6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积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9.4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33.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9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执法制服项目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监测服务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17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50.9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应急事件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演练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181.00万元。主要用于无人机购买服务及森林防灭火工作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8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单位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上级检查力度加大。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5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67万元,下降5.7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5.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单位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