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4-01-30 16:31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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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三)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应急预案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和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达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参加、配合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测报网络,提高地震的预测能力,减少灾害损失。建立健全全区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工作体系,落实业务培训制度,组织防震减灾演练,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国际、省际、市际、区际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 全额

  厦门市集美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全额

  厦门市集美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中心 全额

  厦门市集美区防汛抗旱事务中心 全额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主要任务是: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巩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风险管控,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树牢安全底线思维,抓好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红线、底线意识,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多起事故教训,狠抓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如履薄冰的清醒状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紧盯安全隐患整治,抓实重点专项排查整治。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总牵引,紧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业商贸、消防火灾等事故多发领域和危化品、城镇燃气、房屋、渔业船舶、非景区景点、特种设备等风险突出领域,全力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力争生产安全事故“三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继续实现“三下降”。其中,城镇燃气方面,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狠抓燃气源头治理,认真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市邻区域等“黑气”、不合格燃气等情况,加快推进餐饮企业“瓶改管”“气改电”进度。旅游安全方面,加强重点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工具、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管理,加大旅游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索道、高危险性项目、救生设施等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水库、海岸线等涉水区域的安全隐患。道路交通方面,深入排查各类客货运企业,严管“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严查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货车违法载人等具有秋季和节日特点的交通违法行为。有限空间方面,深入开展有限空间调查摸底,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指导,及时确认、登记、建档,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基础信息;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设备器材配备,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全过程管理,做好作业后清理确认,规范应急处置救援等工作。事故多发领域方面,紧盯工业商贸、建筑施工、消防、道路交通等风险突出、事故多发领域,深入开展特种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电气焊作业、高处作业、机械伤害、防触电等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各领域、各点位、各环节的风险隐患。防汛防台风方面,加强低洼地带、下穿通道、地下车库、深基坑等易涝积水点排查,加强排水沟渠、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切实抓好易涝点整治。森林防灭火方面,密切关注天气和森林火险变化,加强林区、林缘等重要点位隐患排查治理,增设加强森林防火哨卡,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强化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坚决防范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三)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加强森林火险、秋台风等天气的防范应对,加强预测预警、分析研判、协调联动,强化人流、车辆管控,前置应急处置队伍,强化应急物资准备,紧盯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即时响应、快速出动、科学施救,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应急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准确报送事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科学有效采取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强化舆论舆情引导,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舆情动态及群众举报信息,及时核查,妥善处置,防止舆论炒作造成恶劣影响。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3,712.6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96.90万元,增长19.1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71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12.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为3,712.6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96.90万元,增长19.1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9.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20.25万元,公用支出158.84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933.56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12.6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96.90万元,增长19.16%,主要是由于增加社会治理消防领域专项应用项目经费及人员经费正常调整。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31.00万元。主要用于增加社会治理消防领域专项应用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8.8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3.6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6.8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1.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参公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1.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参公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7.9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65.36万元。主要用于提租补贴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04.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参公单位人员基本支出及编外人员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9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执法制服项目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监测服务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187.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应急保障项目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50.9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应急事件及应急车辆管护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演练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53.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55.5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储备、防汛保障、编制印刷应急手册等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181.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工作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8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单位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上级检查力度加大。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辖区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流程》(闽安委办〔2023〕22号)、《关于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的意见》(厦安办〔2022〕12号),巩固与提升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规范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厦安办〔2022〕12号)、《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方案>的通知》(集安办〔2022〕58号)及2023年度集美区区直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集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分细则(试行)》开展评审工作,在“福建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填写现场评审发现的隐患,并上传《评审报告》。各镇街负责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初审工作,并积极配合集美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相关工作,主动跟踪评审不符合项的整改进度,检查、督促企业隐患整改的闭环情况。工贸等小微企业评审达标(合格)后,由集美区应急管理局发文公告,公告有效期为3年。

  5.实施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6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社会治理消防领域专项应用项目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集美区智慧消防项目

  1.2建设单位:集美区应急管理局

  1.3建设单位负责人:赵鹏

  1.4项目金额: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321.9 万元

  1.5建设内容:在集美区一些孤寡老人群体居所建设智慧烟感模块,在重点单位消控室建设离岗监测设备,在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的智慧消防感知前端作为样板点建设;中心系统建设一套符合各级政府监管要求的智慧消防物联网管理系统(互联网区)、一套消防物联感知数据汇聚管理平台(政务区)、智慧消防平台和智慧集美APP升级。

  2.立项依据

  依托于国家层面上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全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公安部消防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应急管理部下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以及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最新《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政策文件,充分发挥出物联 AI 感知能力、人工智能、云存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构建起智慧消防数字化物联监管体系,促进智慧消防建设运营健康发展,帮助智慧消防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提升智慧消防建设的价值,让每个设备时刻发挥出预警的效果。

  3.实施主体

  3.1承建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3.2使用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消防救援站

  4.实施方案

  4、1  智慧消防感知前端建设

  4.1.1 孤寡老人群体居所智慧烟感建设

  4.1.2 重点单位消控室离岗监测模块建设

  4.1.3 智慧消防感知前端样板点建设

  4、2  智慧消防物联网管理系统(互联网区)

  4、3  消防物联感知数据汇聚管理平台(政务区)

  4、4  智慧消防平台

  4、5  智慧集美 APP 升级

  5.实施周期

  本次项目建设周期为 180 天。项目验收后进入 3 年的维护期。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31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五个一百”安全应急保障提升工程建设经费

  1.项目概述

  2024年,实施福建省“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在全省组织100场防灾减灾演练、建设100个应急避灾点、100个应急物资储备站、100个基层应急指挥服务站和100个安全文化宣教基地,实施中小学校防灾避险演练100%全覆盖。坚持以服务民生为靶向,从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应急避灾点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基层应急指挥系统服务、安全文化宣教五个方面入手,针对为民办实事项目,打造连点成网的公共安全保障网络,全面提升我省安全应急保障的层次。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我区承接1个建设任务。

  2.立项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基层安全意识,筑牢基层安全屏障,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根据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福建省应急管理厅连续两年实施“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2023年10月份起草了《2024年省“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方案》,建议将该项目继续纳入2024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一)1场防灾减灾演练,重点针对洪涝、台风、地震、森林火灾、危化事故、矿山事故等灾害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地方应急意识和协同应对措施,提升整体抗灾能力。(二)提档升级 1个基层应急避灾点(地震避难场所),增配必要的救灾物资,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保障遇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夯实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基础。(三)打造 1 个基层应急物资储备站,按需按量配齐配强防汛、防火、救灾等各类应急物资,实现应急物资一体化管理。(四)组建 1个基层应急指挥服务站,服务管理市、县、乡三级应急指挥视频会商系统,实现应急指挥实时、高效、快捷和信息共享。(五)建设 1个安全文化宣教基地,打造适宜群众互动体验、研学教育的安全文化宣教基地,积极宣传公共安全、救援、防火、防地震、防溺水等相关知识。(六)实施中小学校防灾避险演练 100%全覆盖,实施中小学校防火灾、地震等重大灾害防灾避险演练100%全覆盖,提升学校防灾减灾应急能力和水平。

  5.实施周期

  (一)前期准备阶段(1-4 月)。应急管理局根据“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启动演练内容、项目选址等申报工作。根据各项目相关标准,结合本地产业布局、事故灾害特点和风险因素等实际,全面组织项目前期规划,做好配套资金落实,分项实施政府采购招标准备工作。(二)项目建设阶段(5-10 月)。在前期准备基础上,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建设,结合各地实际和主题、特色、功能,不断优化设计,提升项目档次、水平。(三)项目验收阶段(11-12 月)。根据“建成一批,验收一批”原则,项目完成后,由上级应急管理局组成验收组,做好项目整改、提升、验收、建档工作。(四)项目运行和维护阶段。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运行、更新和维护长效机制,确保项目投入运行后发挥安全社会效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素质、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49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7.9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1万元,下降2.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3.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