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5日15时15分许,全兴交通器材(厦门)有限公司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以及集美区人民政府授权,由区应急局牵头,集美公安分局、区总工会、侨英街道等部门和单位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2023年7月18日,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兴交通器材(厦门)有限公司“5·1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集府〔2023〕148号)批复了此事故调查报告。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厦门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安字〔2021〕15号)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集美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细则的通知》(集安办〔2022〕59号)要求,由原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区应急局牵头,集美公安分局、区总工会、侨英街道办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评估小组,通过座谈问询、资料审查、查阅文件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全兴交通器材(厦门)有限公司“5·1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评估。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顾某和,全兴交通器材(厦门)有限公司总经理。
处理建议:建议由集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2023年8月21日,集美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人民币捌万柒仟捌佰壹拾伍元贰角(¥87815.2)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至指定银行。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全兴交通器材(厦门)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建议由集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2023年8月21日,集美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叁拾伍万元(¥35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至指定银行。
四、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场所整改情况
1、针对合棉二线发泡夹具误夹伤问题,已安装光栅自动防护,身体任何部位进入光栅保护,区域停止合模动作并打开上模;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增加开机检测光栅保护功能是否正常的动作步骤。
2、安装2个摄像头,在合绵二线生产区域增装2个摄像头,对合棉二线的生产区域内全面监控。
3、针对合绵二线生产区域控制按钮脏污、看不清按钮功能、控制箱内部赃物、杂乱,配电箱盖破损等问题点,重新对配电箱加固、配电箱盖全部换新,控制按钮整理清洁,贴上警示标示,并要求生产部门每周定期清理,保持整洁。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合棉一线流水线安装隔离防护栏杆,防止人员身体或者衣服带入产生伤害。
2、发泡储存区,分类分区摆方并做好标示。
3、全面规范整理物料堆放问题,要求生产人员禁止将化工料放置最上层,最高不超过2层,防止高处坠落。
4、公司加装24个摄像头,对全厂各个区域全面覆盖监控。
(三)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情况
公司于2023年底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了相应的管控措施,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升超前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四)加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举一反三加强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落实每月例会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时宣贯传达上级各文件指示要求,认真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发现不了隐患就是最大隐患”的理念;秉持“四不放过”原则,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五、评估结论意见
经过评估,全兴交通器材(厦门)有限公司“5·1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基本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