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1日10时30分许,在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涂装车间进行遮蔽大梁号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7.35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以及集美区人民政府授权,由区应急局牵头,集美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灌口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2023年6月28日,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集美灌口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3·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集府〔2023〕119号)批复了此事故调查报告。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厦门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安字〔2021〕15号)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集美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细则的通知》(集安办〔2022〕59号)要求,由原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区应急局牵头,集美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灌口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评估小组,通过座谈问询、资料审查、查阅文件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集美灌口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3·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评估。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王某军,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涂装车间阻尼胶、发泡工位工位长。
处理建议: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处理落实情况:2023年7月11日,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对王某军立案侦查。2023年8月10日,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经过侦查破获该案。2024年3 月 19 日,集美区检察院以王某军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起诉至法院。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建议由集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2023年8月1日,集美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叁拾伍万元(¥35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至制定银行。
四、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整改情况:
1. 公司安办组织生产、工艺、品管等部门对发生事故的工艺环节进检讨、验证,召开专题会议,对工艺流程进行变更,改善作业条件,将VIN码遮蔽工序调整到底盘车间,在未安装轮胎前进行,确保有足够的安全作业空间进行操作,并修订完成《MAN底盘改制准备作业指导书》《涂装车间底盘漆、阻尼胶作业指导书》《底盘车间轮胎安装作业指导书》《底盘车间作业标准书》《底盘蜡防腐保护工艺流程》等相关文件5份,彻底消除VIN码遮蔽工序的安全隐患。
2. 优化对外协单位和人员的管理措施,在各门岗处采用人脸识别的方式对驻厂外协人员进行管控,对临时进厂作业人员发放马甲(蓝色或绿色),便于识别和加强日常生产过程中的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安全培训,对外协单位的人员安全交底工作进行重点稽核,在日常工作中实施现场监督、走动管理、安全巡检以及交叉检查的多级监管模式,对存在外协单位交叉作业的区域进行严加管控。召开供应商安全宣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入厂安全事项、培训教育事宜、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劳保用品发放与佩戴以及岗位安全操作等方面,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
3. 完成《涂装车间阻尼胶工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底盘车间调试工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并及时组织开展培训,覆盖涂装车间阻尼胶工位、底盘车间调试工位在岗全员共计20人,其中6名外协人员。组织大巴、轻客生产管理干部和兼职安全员共计36人,进行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要求严格履行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要熟悉了解所负责辖区内涉及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对应的安全要求,及时根据生产变化开展动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公司各生产部门开展多场安全培训,通过培训教育或专项活动的方式,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传达给相关岗位员工(包含外协人员)。
4. 深入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按照生产工艺流程逐项梳理,对识别出的风险制定管控措施,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完成修订并发布工艺作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公司组织开展生产区域设备设施安全专项检查、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综合性安全检查,各生产部门自主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排查,同时聘请第三方安全咨询公司(九安)专家参与到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对生产现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评估结论意见
经过评估,集美灌口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3·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基本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