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4日13时18分许,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双塔二路双塔小学路段,张*朋驾驶闽AU0G25号轻型封闭式货车与李*鹏驾驶的闽DHJ606号两轮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车损及李*鹏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损害后果。案发后,集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成立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并将调查情况通报车辆属地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参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21〕22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厦门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安字〔2021〕15号)要求,由集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成立评估工作组,开展对此次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回头看”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组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切实以有效防控化解重大风险为首要任务,按照“全面评估、问责到底、措施到位”原则,严肃认真的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经调查认定,依法追究当事人张*朋刑事责任,处理工作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
“2022.12.24”事故发生后,辖区所属责任主体按照评估工作组的要求,积极落实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加强路面巡查,严管路面秩序。集美中队依托数字警务室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国省道、快速路(含高架桥、隧道等)24小时巡线机制。具体巡线路段有:田集链接线、同集路、集美大道、滨海西大道、天马路、乐海路,并于每日0-8时安排一警六协、8-16时安排一警八协、16-24时安排一警八协,累计每日安排3警22协参与对巡查,重点纠治非机动车驶入快速路或不按道行驶、两轮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流动巡查+视频监控巡查结合对讲机喊话精准调度巡防警力进行处置,累计查处两轮车不佩戴头盔215起,无证37起,货车各类违法行为355起,进一步降低辖区路面人车隐患。
二、提升宣传质效,引导安全出行。1、在提“质”上下狠功夫,在面对面跟受教育群众进行扫码教育时,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口传”教育,直截了当地告诉群众:两轮车不能不能上同集路、田集连接线,把辖区最危险的地方简单地面对面提醒群众远离这些事故多发路段,减少路面人车隐患,降低事故风险;2、集美中队在霞梧广场、ioi、世贸、银泰百货、万达广场、万科里,突出对行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两轮、三轮摩托车驾乘人员的宣传教育累计发放传单,扫码宣传等;3、丰富宣传手段,通过摆放宣传展板“以案说法”、“大喇叭”“大篷车宣传”等,并通过有奖问答的形式,发放小奖品,让群众更热烈地参与到宣传活动中来,通过多种方式结合的宣传方式,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
三、深化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清零。1、严格按照整治期限,序时推进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隐患整治工作,累计上报21处隐患,其中12处(杏林湾路3处、同集路孙厝1处行人横穿、已完善隔离措施,孙坂南路兑山小学、红林路乐海幼儿园斑马线爆闪灯已安装,东安路美山小学标志牌设置不合理已拆除、乐天路围挡已拆除,3处占道施工隐患完成整改,同集路孙厝进岛标牌、孙坂南路兑山小学爆闪灯)剩余9处正在加紧推进,确保隐患排查全面、到位。
四、强化技防运用,精准化解风险。充分利用中队数字警务室视频监控平台,常态化智能设备的运用,结合中队骑警,通过数字警务室对田集链接线、同集路、集美大道、滨海西大道、天马路、乐海路等重点路段的巡查,重点针对行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非法闯入田集链接线、同集路等快速路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精准处置,劝导化解各类路面人车风险。
五、落实部门联动,提升工作成效。充分发挥侨英、集美两个街道社区网格员、志愿者、护学岗等群防群治力量作用,进一步挖掘齐抓共管的潜力,在学村地铁站、霞梧广场、集美万达、银泰百货、世贸商城、IOI、万科里以及文明城市迎检路段周边等人流密集的点位,组织起一只由中队警力牵头36人的宣传队伍。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事故预防。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工作组通过查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相关佐证资料及现场评估,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事项。
五、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结论:从集美区“2022.08.02”亡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相关责任单位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上落实了评估工作组有关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各有关方面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对此次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