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2022.08.02”亡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时间:2023-12-07 16:43 阅读人数:

  2022年08月02日16时40分许,在集美区杏前路锦园村路段(北侧进入海翔大道匝道口处),王*驾驶闽E730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E8070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与历*洪驾驶的闽D3Q425号两轮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及碾压,造成车损及历*洪当场死亡的损害后果。案发后,集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成立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并将调查情况通报车辆属地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参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21〕22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厦门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安字〔2021〕15号)要求,由集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成立评估工作组,开展对此次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回头看”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组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切实以有效防控化解重大风险为首要任务,按照“全面评估、问责到底、措施到位”原则,严肃认真的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经调查认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王*刑事责任,处理工作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

  “2022.08.02”事故发生后,辖区所属责任主体按照评估工作组的要求,积极落实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勤务安排。一是动静结合管理,强化路面管控力度。1、当天值班组民警,次日负责辖区网格辖区走访、路面巡逻等工作;2、每天安排四组勤务组做专项整治;3、每天安排机动组4组机动队员负责辖区巡逻管控,三组负责白天,其中一组专门负责海翔大道大货车违停整治及路面疏导;一组锦园锦英路段、杏林北路、锦园南路、宁海路及其他路段的违停整治;一组专门负责群众反映的涉及交通问题的专项整治。一组负责加强夜间辖区主次干道巡逻力度,同时对辖区大货车及旅游客车违停进行整治;二是严格落实路段管理责任考评。按照大队制定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严格考评每位责任民警,有效提高网格区域执勤管事率、宣教率,进一步优化辖区交通秩序。

  (二)扎实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杏林中队采取严打严查的态势,针对摩托车、大型车辆各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在辖区重点部位每天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涉酒、未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货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开具相应处罚措施并及时口头教育,在思想上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切实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8月1日-8月5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48起,重点违法行为50起,涉酒1起,摩托车超员3起,货车超载30%以上13起,涉牌9起,涉证11起,电动车重点违法580起,未戴安全头盔13起。

  (三)加强事故周边道路隐患排查。8月4日联合杏林街道道安办、集美公路分局、集美城发等职能部门进行现场走访加强对亡人事故点进行实地勘查,经商讨一致确定由集美公路分局对杏前路辅道杏林往灌口方向过海翔大道主线桥前的悬臂标志牌加设,左侧车道的禁止右拐上海翔大道标志牌,过了海翔大道主线后对两道辅道进行路中硬隔离,禁止车辆从外侧车道右拐(杏林往电商谷方向)上海翔大道匝道(已整改)。

  (四)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大“七进”宣传力度,经常性深入重点企业、学校、社区、广场等地点,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督促广大交通安全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文明驾驶、规范驾驶、安全驾驶,确保交通安全。到锦鹤社区、康城社区、园博社区、杏北社区、厦高金属工业(厦门)有限公司、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饿了么、杏林文体中心大型宣传活动等开展“一盔一带”、大货车盲区宣传活动。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工作组通过查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相关佐证资料及现场评估,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事项。

  五、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结论:从集美区“2022.08.02”亡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相关责任单位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上落实了评估工作组有关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各有关方面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对此次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