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2022.07.01”亡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时间:2023-12-07 16:40 阅读人数:

  2022年07月01日21时10分许,在集美区灌口镇灌口中路洪茂社路段,吴*龙驾驶闽DF337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DAT57挂号挂车)与喻*财驾驶的厦门·集美N7279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及碾压,造成车损及喻*财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发后,集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成立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并将调查情况通报车辆属地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参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21〕22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厦门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安字〔2021〕15号)要求,由集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成立评估工作组,开展对此次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回头看”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组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切实以有效防控化解重大风险为首要任务,按照“全面评估、问责到底、措施到位”原则,严肃认真的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经调查认定,依法追究当事人吴*龙刑事责任,处理工作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

  “2022.07.01”事故发生后,辖区所属责任主体按照评估工作组的要求,积极落实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重点整治事故类型车辆、严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法行为,

  1.为坚决遏制涉及重型半挂牵引车辆类型的交通事故及电动自行车不按车道行驶突出问题,切实降压涉及此类违法行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灌口交警中队科学部署工作,合理安排警力,严厉打击、严肃查处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以及涉及重型半挂牵引车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6月20日至7月7日,共查处电动自行车2062起,涉及货车违法行为40起。

  2.根据亡人事故工作机制,凡辖区发生亡人事故,属地中队在事故路段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三天,重点整治事故类型车辆。灌口中队认真贯彻落实局长指示要求,于7月3日-7月5日,在灌口中路洪茂路段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共查处货车违法行为23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90起。

  (二)加强事故周边道路隐患排查

  1.7月2日下午,集美分局杨晓峰局长在二级高级警长、交警大队负责人洪伟能、区道安办负责人吴*志的陪同下,到“07.01”事故现场进行调研,杨晓峰局长提出的整改要求,要求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1、事故路口安装一条减速带、两套爆闪灯,协调路权单位更换高亮度路灯;2、发函肇事货车所属企业属地湖里区交警、运输、应急部门,对所属企业进行教育处罚;3、将负有责任的运输企业(厦门杰辉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车辆纳入黑名单,通过查缉布控系统进行布控,凡进入集美辖区一律严查,属于本地企业车辆的连续整顿一个月;4、灌口交警中队在事故路段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三天,重点整治事故类型车辆。

  2.7月04日下午,交警支队林炳聪副支队长在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叶昆岩、区道安办主任助理吴*志的陪同下,到灌口镇灌口中路“07.01”事故地点,现场调研并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封闭路口中心隔离带缺口)。

  (三)围绕“减量控大”事故预防,扎实开展源头监管工作

  1.为进一步深化对辖区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管工作,坚决筑牢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控关,本月灌口中队累计开展源头企业走访检查20余次;催检车辆30余部,要求企业认真落实 “八个必查”,推进重点车辆隐患清零,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稳定。

  2.集美交警大队于7月20日协调市运输发展中心货运科及市交通运输机动执法大队联名进企业进行检查,对于企业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拟进行行政处罚。

  (四)事故预防交通先行,不断加强宣传工作

  根据道路情况,加强信息收集,抓好社会化宣传工作。一是依托辖区14个劝导站26名劝导员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努力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二是中队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进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三是各网格民警深入走访辖区企业,针对“一盔一带”做详细宣传,杜绝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要求企业要引导司机行经斑马线要礼让行人、不闯红灯、不乱鸣喇叭、不超速、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等。为辖区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氛围。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工作组通过查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相关佐证资料及现场评估,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事项。

  五、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结论:从集美区“2022.07.01”亡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相关责任单位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上落实了评估工作组有关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各有关方面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对此次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