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4·6”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时间:2023-12-07 16:38 阅读人数:

  2022年4月6日8时57分许,在厦门市集美区珩圣路与天水路交叉口,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及碾压,造成3人当场死亡及电动车损坏的较大事故。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授权,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总工会、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区公安分局、集美区应急局等部门和单位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参加调查组,依法对该事故进行调查。2022年8月11日,市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4·6”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厦府〔2022〕290号)批复了此事故调查报告。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21〕22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厦门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安字〔2021〕15号)要求,由原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总工会、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区公安分局、集美区应急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参加,开展对此次较大事故“回头看”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组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切实以有效防控化解重大风险为首要任务,按照“全面评估、问责到底、措施到位”原则,严肃认真的开展“回头看”工作。

  评估工作组在各区、市相关责任监管部门书面上报落实整改情况汇报基础上,采用听取汇报、调阅事故档案、核查及相关责任人询问的方法,对事故报告中提出的对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整改落实情况逐一检查核实,深入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经调查认定,不予追究责任人员1人,处理工作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

  “4·6”事故发生后,市、区责任主体按照厦门市安委办《关于落实集美区“4·6”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市政府批复意见的通知》(厦安办〔2022〕123号)要求,积极落实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夯实道路安全根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在全市范围内超常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大力推进伤亡事故“一案双查”相关的交通安全整改项目、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交通堵点改善项目以及市(区)政府明确的其他急需实施的项目等四大类交通应急“即提即改”项目的实施,加大省市为民办实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项目推进力度,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2 处;在6个区41个路口设置“右转危险区”及“右转必停”标志标线,完善事故多发路口路段交通警示标志34处;集美区全面排查辖区内大货车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混行问题突出路口,全面施划摩托车待行区(在后溪辖区44个路口,施划193个),设置大货车右转弯危险警示区域63处;组织三批次隐患和拥堵点排查工作,研讨完善整治措施,共排查上报隐患及拥堵点501处,涉及交警支队43处已完成41处,实现“即提即改”项目效益最大化。

  (二)强化行业监管,消除源头管控风险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强安全监管力度,一是强化重点源头监管,对亡人事故“一案双查”发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10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其中4家企业在省级媒体予以曝光。二是强化督导提示,7月份推动市道交办对今年来事故高发的翔安进行通报,对同安区政府进行约谈;依托市整治办,将近期涉及营运车辆事故抄告市应急局,建议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将今年和近三年涉道路运输业车辆、工程运输车辆亡人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情况,分别抄告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督促强化安全监管,推动相关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风险隐患整改。

  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印发《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刻吸取“4·6”事故教训强化道路货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厦交综运〔2022〕13号),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二是组织加强重点监管企业安全指导与预警、强化违法多发企业联合监管和检查、大力纠治企业安全隐患与顽疾、严格执行检查标准和监督机制等四个方面强化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落地。三是督促企业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再培训、完善企业安全制度等工作。8月16日以来,结合双随机,共组织开展检查企业78家次,发现问题188个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市建设局通过日常检查、督导检查等方式,要求建筑废土运输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印发《关于印发建筑废土运输领域“打好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 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渣土办〔2022〕10号)等系列文件,持续推进建筑废土运输车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同时,依托建筑废土综合管控平台全面排查建筑废土运输车辆隐患问题,要求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并逐一敦促维修整改,排除故障率达到百分百。

  (三)强化路面管控,净化道路通行秩序

  公安交警部门一是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综合治理、货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第三季度,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03万余起,酒醉驾1926起,大货车违法30467起,电动自行车违法350267起;依托缉查布控系统成功拦截交通违法车辆9772辆次,处罚7758辆次。二是强化岛外农村派出所交通安全管控,集美分局灌口派出所、后溪派出所,同安分局莲花、汀溪、五显派出所,翔安分局新圩派出所、大嶝边防派出所(翔安交警大队机动中队)等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整治,特别是夜间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段,突出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等易引发事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第三季度,7个农村派出所共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6起、死亡6人,与去年同比起数下降14.29%、死亡人数下降14.29%;查处道路交通违法37086起,同比上升323.16%。

  交通运输部门通过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等加强路面执法和企业执法检查力度。一是强化路面执法检查,4月6日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4341起,联合交警部门查获超限运输车辆2095起(由交警处罚、计分)。二是强化道路运输企业执法检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检查各类道路运输企业871家次。

  建设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建筑废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溯源管控,溯源检查2194个工程项目,检查运输车辆3873辆次,纠正违规行为723次,约谈企业298个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00份。同时,对53个项目,143家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记录企业信用监管行为记录。并施行差异化监管。

  (四)强化科技应用,消除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风险

  按照市里工作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大货车视觉盲区整治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各区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一是制定方案和标准。制定《全市大货车视觉盲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局多次研讨盲区预警设备终端功能和验收需求,确定设备技术要求和建设项目验收方案,7月6日、8月25日分别下发技术要求和验收方案。联合市财政局推动各区政府出台以奖代补实施方案,9月13日六个区全部完成。二是加强研究部署。多次联合市财政局、交通局、建设局、银保监局、保险协会等成员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5月17日,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市领导工作要求;5月31日,研讨明确设备的技术标准;6月27日,明确由各区自行制定以奖代补方案;7月27日,组织讨论设备建设项目验收方案,明确保险公司自8月份起全面启动设备安装工作;9月26日,听取专项工作督导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难题,要求保险公司加快招投标工作落地;10月8日,组织研究属于安装范围但保险不在厦购买,或只购买交强险等车辆安装解决方案,明确由银保监局指导保险协会细化解决方案;10月21日,组织观摩学习思明区设备建设项目验收会。三是强化督导推动。多次深入保险公司督导设备安装工作,推动加快安装进度。目前,全市共安装大货车视觉盲区预警设备3387辆。

  市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大货车视觉盲区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营运货车盲区预警系统安装。一是印发《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重型营运货车推广使用盲区预警设备实施方案的通知》(厦交综运〔2022〕21号),划分车型、批次有序重点推进。二是于8月30日召集全市危货运输企业召开盲区预警系统安装推进会,与全市56家危货运输企业签订《盲区预警系统安装承诺书》。三是推进大交通共享服务平台大货车融合监测服务系统建设,已完成监测服务系统建设方案。

  市建设局积极推动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视觉盲区预警系统安装。一是由市废土站对积极配合安装视觉盲区系统的企业采取信用分奖励措施。目前1705辆(占全市经核准建筑废土运输车辆的65.25%)建筑废土运输车辆已完成安装工作。二是印发《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辆专项整治的通知》(厦建科〔2022〕7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预拌混凝土搅拌车推广使用盲区预警设备方案的通知》(厦建科〔2022〕9号)等文件,对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推广安装使用盲区预警系统工作进行部署,截至目前,共1557辆均已完成盲区预警设备的安装。

  (五)强化精准宣传,提高风险人群交通安全意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突出重点群体精准宣传。第三季度,组织辖区大队开展“七进”交通安全宣传2200次;针对电动自行车、“一老一小”、重型货运企业及驾驶人等重点群体,设置“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轻微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实行“三选一”惩戒教育新举措,以教代罚促安全;通过向老人、企业员工、外送骑手发送“一封信”倡导安全文明出行理念;通过广播、路口远程喊话系统、农村大喇叭密集滚动播放16条交通宣传音频;通过全市楼宇、公交、地铁移动电视滚动播放“电动自行车危害视频系列”“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统一行动夜查酒醉驾”“文明交通秒懂百科动漫视频”等短视频44则。发动各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集美区组织开展第五届寻找“零交通违法”好司机有奖评选活动;海沧区积极推广应用农村交通安全手机APP,安装注册率达100%,录入劝导日志总计28万条;翔安区通过三级“交安微学群”发布信息148条,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发布交通安全提示短信350条,覆盖面约56万人。

  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微信群、短信、省运输安监系统等途径,向辖区内货运企业下发行业政策、安全警示信息、典型案例等安全相关材料,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彩页1000余份,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3场专题培训会涵盖近500家次企业,重点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危货运输安全管理等内容,以案释法,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市建设局4月至9月,组织全市20家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和37家预拌混凝土企业300余次驾驶员学习,邀请公安、运管、消防进行授课,切实提升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同时,通过建设局网站、“厦门渣土”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进行宣传,通报曝光运输企业165家次,发放建筑废土处置提醒安全宣传册1050份,营造良好氛围。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工作组通过查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相关佐证资料及现场评估,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事项。

  五、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结论:从集美区“4·6”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相关部门,市直监管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上落实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集美区“4·6”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市政府批复意见的通知》(厦安办〔2022〕123号)文件中有关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各有关方面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对此次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