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

就业创业证办理

《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有效凭证。

 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就业创业证》,取代《就业失业登记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刷,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发放。

福建省《就业创业证》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尚未使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继续向各类劳动者发放。

申请对象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均可申领《就业创业证》。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享受待遇

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社会保险补贴、小担保贷款等政策。

温馨提示

持证处于失业状态并有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持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自主创业的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税费减免优惠。

 

申请方式

1. 纸质《就业创业证》

可到当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1、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石鼓路82-101集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2、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杏林南路12号-1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1、2号窗口

3、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综合服务中心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大道2199号一楼大厅2号窗口 

4、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杏林南路33号杏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02号窗口 

5、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侨英街道办事处 :厦门市集美区兑山西路114号集美区侨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1号窗口 

6、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服务中心 :后溪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01: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仁德二里18号 

2. 电子证照版《就业创业证》

可登陆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网“就业创业证申领”模块进行申领。

申请材料及流程

纸质《就业创业证》申领

1.办理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

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其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就业登记表》,凭以下材料,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可申领《就业创业证》。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2)劳动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者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劳动者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二寸各一张;

(5)城镇常住人员,须提交其在城镇常住地的居住证明复印件。

个体经营者、灵活就业人员在其实现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凭以下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登记表》,办理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在户籍地就业的本省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不在户籍地就业的城镇常住员,须提交其在城镇常住地的居住证明复印件。

2.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

失业人员凭以下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登记表》,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在户籍地失业的本省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不在户籍地失业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城镇常住地办理。

(1)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申请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二寸各一张;

(4)学校毕(肄)业且未就业的,凭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登记;

(5)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登记;

(6)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人员,凭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登记;

(7)复员退伍军人,凭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登记;

(8)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登记;

(9)城镇常住人员,凭城镇常住地的居住证明登记;

(10)其他失业人员凭相关证明登记。

网上报名《就业创业证》申领

①登录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网,选择“就业创业证申领”;

②线上填写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

③提交成功,等待结果,通过网页中的“我的”查询进程。

④经办人员回电了解申领用途。若满足条件,携带相关材料至对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申领;不满足,则驳回。

就业创业证查询

1.通过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查询。选择“人社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创业证查询”;也可直接检索“就业创业证查询”,登录后输入证书编号即可查看。

2.通过支付宝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就业创业证。

3.通过全国《就业创业证》查询系统查询

常见问题

没做失业登记或就业登记可以直接申领《就业创业证》??

不行。申领《就业创业证》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先事先进行失业登记或者就业登记。请申请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失业登记或就业登记后再进行《就业创业证》申领发放。

如何打印“就业创业证”?                 

方法一:有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业务的劳动者可至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进行证书打印。 
方法二:有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业务的劳动者还可以登录“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网”的“个人就业服务”模块进行电子证书打印。

什么情况下,《就业创业证》自行失效?

(一)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失业登记的范围有哪些?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各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
(5)复员退伍军人申请自谋职业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情况。

相关事情——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天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申报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期内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单位办事”,选择“就业登记”中的对应项目进行申报,并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申报信息一律要求填写真实且完整。

书面材料提交

该事项全程网办无需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方式

厦门市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一楼8号窗口。

咨询电话:0592-6195373

咨询时间:9:00-12:00,13:00-17:00

其他相关问题

1、企业人事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时,提示该员工还在上家单位在职怎么处理?

答:请该员工与上家单位联系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登记,办理后现单位才能继续办理就业登记。若该单位目前处于特殊经营状态下,员工本人可直接前往柜台签署特殊解除劳动关系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关系。
2、企业人事发现就业登记数据有误怎么处理?

答:如果数据还未提交,可在“办理进度查询”--“未提交”中直接修改。如果已经提交且审核通过后,在提交时间的60天内可在进入【就业失业登记数据修改(撤销)】根据提示进行修改。若超过60天,需要持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前往就业登记柜台办理。

相关链接: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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