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时间:2024-09-07 11:08 阅读人数:

  适用场景:在集创业的大学生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

  服务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大学生:用人单位为其员工(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办理社保增减员手续时,税务机关以人社局部门推送的就失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若未办理就失业登记的,需先通过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https://hrss.xm.gov.cn)办理就失业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社保增减员。

  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参保申报表》;                  

  2.《社会保险停保申报表》(通用)。

  服务方式:

  1.指导全流程网上办理;

  2.接受委托办理。

  服务流程:

  1.驿站高校分中心人员指导进行全流程网办;   

  2.驿站高校分中心人员提供委托办理。

  备注:办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电子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