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青年人才生活补助
时间:2024-09-14 20:02 阅读人数:

  适用场景:在集美高校毕业的大学生。

  办理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或经我区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且同年度已在集美区享受我市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本区企业在职人员(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申请材料:该事项无需提供材料

  服务方式:提供咨询服务

  服务流程:驿站高校分中心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备注:免申即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