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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公示
时间:2024-01-19 17:05 阅读人数: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福建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闽中小企业办〔2021〕8号)和《厦门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厦工信企业〔2022〕81号)的相关规定,我街道及时组织梳理我街道及下属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经梳理,截止公示日,我街道及下属事业单位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特此说明。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