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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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厦集)文综罚字〔2024〕011号 |
当 事 人 |
易志敏(厦门厦志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
案由 |
旅行社安排未取得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提供交通服务,涉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同时参照《厦门市旅游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2项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对个人处人民币三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4年 8月12日 |